该办法是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用监管准则”,聚焦报告真实性、人员管理及责任追溯,为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提供底层保障。
1. 文件核心:守住“真实准确”的底线要求
• 报告质量红线:明确“不实报告”(如样品污染、使用未校准设备、违反规程)和“虚假报告”(如未经检测、伪造数据、调换样品)的界定标准,两类行为均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 人员管理规范: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机构从业;授权签字人需具备技术能力,非授权人员不得签发报告。
• 流程与溯源要求:样品管理、设备校准、数据传输需符合强制性规定;原始记录和报告需归档留存不少于6年,确保全程可追溯。
• 社会责任义务:机构需公开自我声明,向监管部门报告持续合规情况;发现普遍性质量问题需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
2. 科佳适配:以全流程管控保障报告效力
• 报告质量保障:依托1000台套国内先进检测设备,建立“设备定期校准—样品专属标识—数据自动采集”机制,杜绝不实或虚假报告;成立报告审核小组,授权签字人均为高级工程师且具备多年执业经验。
• 人员管理严格:与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建立人员执业档案,明确“一人一岗”要求,杜绝兼职行为;定期开展法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
• 溯源体系完善:采用信息化系统管理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远超规定的6年;样品从接收至处置全程留痕,配备专用样品保管区域及监控设备。
3.如何通过办法规避“无效报告”风险
• 行业同仁:定期核查设备校准记录、人员社保状态及报告签发流程,将6年档案留存要求纳入内部制度;避免因“小疏漏”(如授权签字人超范围签发)引发罚款。
• 企业与当事人:接收报告时核查“三大要素”——是否加盖机构专用章、授权签字人是否合规、是否注明检测依据;要求机构提供设备校准证书,验证报告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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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链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