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正式印发《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与《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冀认协字〔2025〕47号),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产品质量鉴定和工程质量鉴定活动,提升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公信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有序开展。两项办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印发的两项办法系统明确了鉴定机构与鉴定专家的准入条件、推荐程序、鉴定流程、监督管理及异议处理机制,强化鉴定质量全过程控制。其中,《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与我单位工程质量鉴定业务密切相关,为鉴定组织实施、专家管理、技术流程等方面提供了清晰的行业指引。
重点内容概述:
l 鉴定机构准入严格: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办公场所、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或注册类专家。
l 鉴定程序规范化:从委托受理、现场勘验、专家组鉴定,到出具鉴定意见书,各环节均有明确流程和时限要求。
l 强化专家责任:实行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共同负责制,专家需签署承诺书,并在必要时出庭作证。
l 完善监管机制:协会将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违规机构视情节采取整改、暂停推荐或取消备案等处理措施。
《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单位在工程质量鉴定领域的业务操作提供了标准化依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鉴定服务质量与行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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