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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召开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根据国标委综合[2014]89号《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计划编号:20141763-Q-469),由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编制工作。编制组于3月11日在上海市召开了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丽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等共14家标准编制单位出席了会议,到会代表18人。

  标准主编人时志洋高工对标准编制的前期工作进行了汇报,从编制原则、标准主要技术内容、重点和难点进行了阐述,并对工作分工和进度进行了说明。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田英良教授详细介绍了国内泡沫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各生产企业也做了发言,分别介绍了其生产工艺流程,并就标准编制工作及相关技术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对标准编制任务分工、编制进度计划、泡沫玻璃生产能耗调研表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编制组经过认真工作,完成了本次会议的预期任务,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确认。

  该标准是我公司取得了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主编权。作为主编单位,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沟通与协调工作,按计划高质量的完成本标准的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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